1. 班級電腦及觸控螢幕的主要管理人員為各班資訊股長,或由導師指定專人保管。
    1. 若有管理不當造成毀損、遺失,破壞者(或班級)須賠償並依校規處置。
    2. 各班需指派一人每天清潔維護。
    3. 資訊股長要隨時注意是否有毀損、遺失情形,若有,請立刻報告導師及教務處。
    4. 各線材收放在桌上或插在電腦上,不得放置於地上。 不常用的線材請收在抽屜中。
  2. 班上任何同學要操作使用電腦須取得老師同意,並應遵守下列使用規範。
    1. 班級電腦主要用途如下:導師/任課教師教學,或導師同意之學習使用。
    2. 嚴禁打電玩遊戲、上網查看色情、暴力或與學習無關等不當資訊,或有違反智慧財產權、違反國內外法律之用途。若有上列情事,違反規定同學應受校規處置。
  3. 電腦設定
    1. 班級電腦需設置密碼,密碼由導師設定,資訊股長及班長持有,以告知其他同學, 避免不正當使用,若有違規情事,相關人員應負連帶責任。
    2. 每日使用完畢後,依正常程序關機。
  4. 維修程序
    1. 電腦、線材、電視問題請至教務處
    2. 廣播及其他問題請至總務處。